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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房屋招租公告
作者: | 2017-04-18 | 浏览量:

  一、招租单位: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 

  二、招租房屋位置:水生所研究生及博士后公寓中百超市旁 

  三、房屋基本情况:房屋位于研究生公寓中百超市旁,房屋结构为框架结构,使用面积33m2,毛坯房。 

  四、租赁期:2 

  五、房屋租金:由各承租人自行报价,但招租单位最终选择承租人不以租金的高低作为主要因素,以能为水生所职工、学生提供便利服务的经营项目优先。 

  六、报名时间:2017419日至2017428日(工作时间) 

  七、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 

  2、承租房屋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武汉市城市管理要求。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期届满时,装饰装修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损毁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 

  4、未经招租单位许可,承租人不得转租、分租、对外抵押房屋。 

  八、报名应提交资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2、单位负责人、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和单位授权委托书; 

  3、自然人报名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原件核对),联系地址和电话; 

  4、《意向承租人的申明与承诺》承诺履行公告中公开信息的全部承租要求。并保证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虚假和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事项,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责任; 

  5、填写《出租房屋租金报价单》。 

  九、保证金:意向承租人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伍仟元,未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人将不予考虑。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人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放弃承租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招租活动不能进行的,或招租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招租人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招租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联系地址: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综合楼128 

  十二、联系电话和联系人:027-68780028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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