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关于所级分支机构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国科学院院级非法人单元及院属单位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科发规字〔2017〕91号)、《中国科学院人事局关于开展所级非法人分支机构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分支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科水所字〔2020〕15号)等相关规定要求,经所务会研究同意,对以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为依托单位的所级分支机构清理情况进行公告。
序号 |
所级分支机构名称 |
所在地 |
清理情况 |
1 |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淮安研究中心 |
江苏淮安 |
保留 |
2 |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扬州水环境与渔业研究分中心 |
江苏扬州 |
撤销 |